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惠购明基商用大屏显示器,谨致谢意!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明基向您作出下述商用大屏显示器的服务承诺,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
如果您是消费者客户(详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定义,下同),明基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三包”)中的内容和范围,向您提供“三包”服务。
包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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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液晶显示屏 |
主板、电源板、信号接收板 等主要部件 |
附件 (遥控器、随机信号线、电源线) |
商用大屏显示器 |
3年 |
3年 |
3个月 |
注:凡未特别说明的商用大屏显示器附件,均不在包修范围内。
2、特别提醒和说明
(1)随机促销产品以及独立销售的产品配件质保政策,请参考其对应质保凭证。
(2)包修期限表所提及的部件不应被理解是您对所购买产品配置的承诺和描述,产品配置应根据您购买的具体机型为准。
(3)购机发票需为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三包卡必须完整填写并盖章。包修期限起始日期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卡标明的购机日期为准。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的购机发票及三包卡,或上述包修凭证所记载的信息与产品不符合,或被涂改、无法辨认,则该产品的“三包”期限、包修期限将以产品生产日期为包修起始日期计算。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产品出厂信息,明基将不提供免费包修服务。
(4)请您在接受服务前务必及时将您认为有价值的信息程序进行备份或取回,明基仅负责产品之维修与检测,标准服务范围内恕不提供任何数据恢复与备份。明基及其授权服务中心不对数据、程序或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承担责任。
(5)在法定“三包”有效期内更换后的整机及主要部件的包修期,按“三包规定”执行。在法定“三包”有效期外但仍属于明基产品服务承诺范围的明基商用大屏显示器,经明基服务中心维修后在明基产品服务期限内继续享有规定的服务。维修部件如自修复之日起距明基承诺的服务期限结束不足30天的,该部件的服务期限将延长至自修复之日起30天止。
型号 |
检测费(元/台) |
维修费(元/台) |
ALL |
100 |
500 |
(2)材料费
指更换或维修部件、维修耗材等物料费用,由明基统一定价,客户可至明基服务中心或拨打服务热线查询。
(3)收费说明
<1> 如检测报价后不维修,或者仅调试(不打开机器)即修理完毕,则非保服务收费=检测费;
<2> 如服务中心拆机维修完毕,则非保服务收费=维修费+材料费。
2、其他说明
(1)此收费标准作为明基服务机构的统一收费的标准,明基各服务机构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
(2)明基会适时调整非保服务收费标准,每次服务前,明基服务中心向客户提供最新报价。
(3)明基及其服务中心对所更换的维修部件(不包含外观件、附件)提供自修复之日起90天(含)续保。维修换下的电子料件,处置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议您交由明基公司统一按照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条例和环保原则回收处理,保护环境。
(4)如果国家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以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内容为准。